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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己化土 、 乙庚化金 、 丙辛化水 、 丁壬化木 、 戊癸化火;

问曰:“甲属木,己属土,何以化土;乙属木,庚属金,何以化金;丙属火,辛属金,何以化水;丁属火,壬属水,何以化木;戊属土,癸属水,何以化火;何以论之?”

答曰:“此乃五行真气数化者,谓一生二、二生三、三生万物。凡数至三则变化无穷矣。”

又曰:“十二生肖中,惟龙善能变化。凡遁中三数,遇龙随其所属而得其气也。”

且如:

甲己遁起丙寅为一数,丁卯为二数,戊辰为三数;见辰为龙而得戊属土,所以甲己化真土也。

乙庚遁起见戊寅为一数,己卯为二数,庚辰为三数;见辰为龙,庚属金,所以乙庚化真金也。

丙辛遁起庚寅一数,辛卯为二数,壬辰为三数;见辰为龙而得壬辰,壬属水,所以丙辛化真水也。

丁壬遁起壬寅为一数,癸卯为二数,甲辰为三数;见辰为龙而得甲属木,所以丁壬化真木也。

戊癸遁起甲寅为一数,乙卯未二数,丙辰为三数;辰为龙而得丙属火,所以戊癸化真火也。

夫化气真五行,虑命中于五行内,无者为用也。

假如:命中支干纳音皆无水,而失造化;若有丙辛,可以化真水也,余效此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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