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囚,问于进退。

在旺相者尊,有死绝者卑。下与上法同耳。

壬来朝甲,有真官中女须荣。

六壬人到寅上,甲己有合者,应上文耳。假令壬人,己酉月,甲寅日时,颇同。

胎月朝时建旺,则祖先富贵。

乃胎月,祖门也。时日引之建旺、建禄、建贵者,有祖道富贵耳。假令己丑火胎,得壬午日时,己禄在下,故禄发祖也。假令庚午月土,得甲申日时,庚禄在申者,门旺有父母力外。日有,则己身妻财;时,子孙也。

三交四聚,因官而皆出其名。

胎朝月,月朝日,日朝时,名倍禄也。但非本禄马,四柱去换有禄马者,皆居因富贵人引荐而进耳。假令乙酉水人,甲申月水,丙寅日火,癸巳时水,甲朝寅,丙朝巳,故皆贵。

带刑全,申、巳、寅,定有官刑嗔讼。

寅天成,申天史,巳太乙,申天马,皆为官讼之神也。若四柱见之,主应刑狱官嗔之兆。假令寅年,巳月,申日时应,外同。

自刑重见,自死自凶。

辰、午、酉、亥,为自刑也。若更下克上者,主自凶之兆。假令戊申土人,得乙酉日时,当先有官事,而后投井死也,或水病而凶。又戊辰狱刑争讼,戊午勾陈持戊,丁酉鬼火惊忧,癸酉玄武得路,但依见克身者言之。假令戊辰木人,得癸酉日时,应玄武鬼贼所失,外颇同。

子、卯相刑,门无礼德。

卯为三光之户,子为神水之元。各有势而相刑,既见相侵,子、卯见之,多无礼德之兆。

丑逢戌未,犯支刑肢病难痊。

丑大吉,戌天魁,未小吉,各有金火木之墓毒气,故犯者多有四肢病难痊也。假令己丑火人,甲戌火月,丁未日时应上文耳。

辰、卯相加,必有狱刑腰脚。

卯者,阴贼;辰者,天罡,见者主应耳。

寅来加巳,子孙忧愠烧身。

寅木也,巳火也,木入火中,故有此应也。假令甲寅水人,得己巳日时,外同此。

巳立功曹,必见尊宫所失。

寅为功曹,寅刑巳,巳到寅者,受其刑也,故有应耳。假令己巳人,得甲寅或壬寅日,外同。

午逢丑位,久病内气之灾。

午旺火,丑墓金,火金相加,故心有内气之病耳。

丑入炎阳,必有四肢深厄。

丑墓金,入旺火,故主四肢深厄之患。假令辛丑人,得壬午日时,外同。

子临井宿,须生脾胃之殃。

子水到未土,土克水,故主上也,假令丙子水人,得辛未日,外颇同。

未到子乡,定见尊凶妇厄。

未,小吉也,土神;子,神后,主妇人,又主尊人,假令未人,子、丑时应。

亥、申二势,争强不尔,道路散失。

各持临官之势力。又云亥阴贼,申传送,多生争竞,道路失散之象。假令申人得亥,亥人得申,皆应上法。

建逢酉、戌,鬼贼门病终忧,不尔小人相害。

戌,火之墓;酉,旺金。金火相加,故见此。又戌奴婢,故主小人相害,外同耳。

旺中有卦,本全而出自清名。

亥、卯、未人,春得亥、卯、未人;寅、午、戌人,夏得寅、午、戌;申、子、辰人,冬得申、子、辰;巳、酉、丑人,秋得巳、酉、丑。四季人,六月得辰、戌、丑、未也。若遇此本家卦,主门出富贵人也。

五卦颇同,文武尊卑自显。

水、木主文,火、土、金主武。又云若太岁得用者,尊不用者,卑也。假令甲寅水人,得寅、午、戌火卦者,乃应此卦也。若戌、午、寅者,进也;寅、午、戌者,退也。若丙寅火人,得寅、午、戌者,主贵气。外五卦颇同。

分三辨五,旺、相尊名,死、囚、休、废,卑贱。

分三者,分三主也。天、地、人,三才也。辨五者,指年、月、日、时、胎,中有何喜何忧。若旺相为吉,死、囚、休、废,为凶忧也。

子来合丑,宫观闲人。

子为帝释之宫,丑为云室之房。子合丑者,不顺;丑合子者,顺也。

丑到子乡,复为真吉。

丑人合子,顺;子人合丑,不顺。

亥朝寅位,滋养外人。

亥者,无气之水;寅者,天梁之木。亥必奔流,寅必有根,故亥合寅,不顺。

寅入天宫,显然之兆。

寅木就亥水滋生,吉。凡寅生合亥,吉顺也。

天魁到卯,破败土田。

戌者,天都之山;卯者,三光之户。

木人天魁,复为吉兆。

卯合戌,顺;戌合卯,不顺,户可就山之吉。

酉朝罡上,金土两和。

酉金合辰土,两合和合之象耳。

罡到金中,和中有讼。

土人金者,先和而后怯也。故言后讼之象耳。

巳刑传送,道路长行。

巳刑申,巳火刑申金,上克下,故顺。刑道路,长行之兆耳。

申到巳中,行人返复。

申金人,巳火,逆也。故行人返复也。

未午合,分得失,未吉午凶。

未土逢火生,吉;午火逢未土,凶。

细视阴阳,居分得失。

何先何后,何吉何凶,细视之三元下。

全逢下克,四亲孤,尤忌二尊。

支克干也,假令癸未木,壬戌月,庚午日,己卯时,癸丑胎,皆下克上,主四亲二尊人尤忌之象。

复立上宫多,常退阴人小口。

干克支多也。假令甲辰年,甲戌月,丙辰日,己亥时,上克多,阴人小口尤忌。

三来克下,官嗔。

三干克三支也,假令乙丑年,甲戌月,丁酉日,皆是三上克下也。外颇同。

三制上时,鬼贼。

三支克三干也。假令甲子年,庚午月,乙酉日,甲申时,三下克上,应鬼贼小人之害。

二上二下,同类妻财之事。

二上克下,兄弟之忧,妻财之灾耳。

一克则论于胜负,尤分背我之情。

我克柱,则吉;柱克我,则凶。

四时明辨吉凶,灾福自然明矣。

识四时之吉凶也。春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,皆视甲相、死、囚、休、言之。

干要天分,支言十二周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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