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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官星印绶

甲用辛为官,癸为印绶;

乙用庚为官,壬为印绶;

丙用癸为官,乙为印绶 ;

丁用壬为官,甲为印绶 ;

戊用乙为官,丁为印绶 ;

己用甲为官,丙为印绶 ;

庚用丁为官,己为印绶 ;

辛用丙为官,戊为印绶 ;

壬用己为官,辛为印绶 ;

癸用戊为官,庚为印绶 ;

问曰:“甲乙以庚辛为鬼,何以甲用辛为官星,乙用庚为官星,何也?”

答曰:“纯阳纯阴则为鬼,阴阳相制则为官也。”

且以:甲之阳木,用庚阳金为鬼,乙阴木,用辛阴金为鬼。

又曰:“何以谓之官?”

曰:“谨其身则为官”。甲之阳木、用辛之阴金制之,为官。乙之阴木、用庚之阳金制之,为官也。阳乃刚也,阴乃柔也;刚柔相济、健顺相资,则为官。制者谓谨也。凡人有命在身,守己临深渊、如履薄冰,所以用制则为官也(他官星皆傚此例论)。

近有《化成书》论官星大谬:有正官、有偏官、有管成官,大抵三元只共有二十七个字,上至卿相,下至庶人,皆在二十七字中出,不逃此二十七字之外(二十七字者,干元十字、支元十二字,纳音五字)。若以正官、偏官,又有管成官斯天下之人,皆是贵命。

按《太乙经》论官星畏克,谓之福基受伤(其他官星受克,皆依此例以论),凡福基受伤,非为文人畏之,难得功名成就。他人皆畏之犯者,决一生困苦,设使富足亦主无后,不然促寿。

《鬼谷遗文》曰:设使已前逢富贵,定知日后怨咨嗟。此论官星所出也。

又问曰:“何以谓之印绶?”

曰:“印者权柄也,绶色服也。凡是官星所食之神为印绶也。”

“何以谓之?”

曰:“如人有官,当食禄时方,有主印之权,既当主印之权,必有食禄,所以官星见食神处,为印绶也。”

假令:甲人以辛为官星,辛食癸,则癸为印绶。

乙人以庚为官星,庚食壬,则壬为印绶(他皆依此)。

大抵人命中既有官星,须用印绶相扶、有印绶必用官星为主。

《指迷赋》云:有官无印难求清显之名,有印无官发不在迅速之内。详此理,官印以全为妙於中有;无官、无印者为贵、何也?

无则全无,又为奇。

若命入格、合格,造化亦不在乎官星、及印绶而为大贵,既有官星印绶在命又要有奇、及不犯空亡之类。

司马季主云:时日生逢官印,须凭有气之乡,或遇冲破、空亡此等,遇如不遇。

《祝胜经》云:官印全,则乘使者之车;官印破,则为贱吏之辈;又况官星印绶要来刑命为吉;若命去刑官星印绶者,亦谓之刑破。

凡官星印绶只见一位者、为良,若见二三者,谓之官乱,最为不美(官乱者,如:一甲见二辛、三辛之类;如:一甲见二癸、三癸之类),主性不一自恃强良。

《洞玄经》云:天官恶而吉去,盖谓官以制而名,然官不宜过多,过於大极则反矣。

譬如斧斤之治木不已,则木伤折矣。详此理,则官星印绶多则反乱矣。

叶龙图,讳三省。严州人。

甲子 、 己巳 、 癸未 、 辛酉;

此甲人以辛为官星,辛金旺于酉,又是天福贵人;甲以癸为印绶,甲贵在未,正谓官印带贵。

《神白经》云:面前官印喜非常,烜赫才高坐庙堂,兼不犯冲破,一生仕路腾踏。

沈通判,讳 。衢州人。

庚子 、丁亥 、己丑 、 庚午;

此命官星印绶全俱到,时上逢禄,终嫌亥子丑俱屡北方水星,伤丁火泛己土,是曰福基受伤。虽幼年登第,而一生多蹇剝,终不能守土也。

付状元,讳行简。明州人。嘉泰二年。

戊子 、 甲寅 、 甲寅 、 甲子;

《造化论》曰:戊用乙为官星,戊用甲为干鬼,奈一戊之土何缘禁得三位甲木反伤,然为大魁者谓戊曰:拱贵也。

又喜火到此长生,而为学堂,然重寅生旺,必盛行乎。

纳音水以济之,此为吉也。

然则官与寿不享者,只嫌天元反克之为甚也。

《化成书》论:戊人以甲为偏官大谬。

却又云:二位偏官可作一位正官使,此乃谬之又谬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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