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行禅师天元赋-卷九
而子午相对,正得既济之象,终为吉兆。
既济终须相济则吉。
意气相承,乃是丁归壬舍。
丁与迁本相合,阳水不能克阴火也。
故同舍而居,相投而乐矣。
丁乃壬之要不相克而相救,故云同舍而安。
戊临乙位,土得木而生成。
木赖土以培养也,土赖木以泄其气。
两得而生成,虽云克之,何相害也。
木生于土中,且得成林之象,故有生成之理。
己向甲乡,阴遇阳而可贵。
己与甲本以阴阳相配之义,以为夫妇之道。
故云甲与己合,甲以己为财,以妻之财面享之。安得不贵乎。
此得正理之合阴阳配偶之道。
白虎通道,庚加丁临。
太阴得路,辛归丙舍。
庚辛金为白虎,加之丁火克庚之金,得配阴阳之道,以柔而济刚,无相害也。
辛为太阴,遇丙且合而归之,是为正义也。
壬遇己兮,远泛洪波。
壬为江海之水,已为平地之土,王水至于阴土之上,则成洪波远泛,无以止之。
须得阳土止之,遂塞其流矣。
壬水泛滥,为阴土之主也。
癸喜戊兮,澄澜漂渺。
癸与戊合,得其正义。
且癸为水,得合阳土。
本无波涛之泛,故曰癸喜戊兮云云。
戊癸配成之理,故为福。
阳遇阴而化合,阴得阳而成器。
此言从化,阴阳相得之义。
又有甲己相逢,化土为福,则夫妇遐昌。
甲己以成合矣。
甲属木,已属土,甲以从已,以化土为财。
犹人以身从妻之财,可以为福。
得全夫妇之道,得申子辰可也。
此言从化之理,以作责推。
乙庚和合,成金得位,则东西类化。
乙庚化金,要在巳酉丑,十一月可也。
巳酉丑金之本位,化之得位。
丙辛化水,智显则必主文章。
丙与辛合,从金之义。
金则生水,辛亦化为水矣。
是谓金水相生,反归本质矣。
丁壬为木,聪明则近善多仁。
壬水生木,则从而化之。
法以正二月间可化,木主仁,故好仁也。
丁与壬合,从木而化。
戊癸得化,禄位崇高。
二者相逢,三才可立。
戊上赖火生,从火而化之,是归本质。
此皆生生不绝,化化无穷之义。
戊与癸合,从火而化。
阴遇阳而化官,到旺方官崇位显。
一阴一阳而成配,乃有化道。
化得真者,则为贵论。
三者言配合承旺之理,主有大吉。
阳得阴而成配,临有气财旺妻贤。
阳,男也。阴,女也。故曰阴阳相合为之夫妇。
若有生气主财旺,且妻贤。
若遇休囚死绝,主散财而伤妻。
是以平生不足,甲为壬伤,处世多电,乙因癸克。
甲本赖壬以生,且壬阳水,故有浮泛之性。甲木无根,恐有漂流之失,故日平生不足。
乙乃阴木,癸乃阴水。但以根核之资,岂成大林之茂。故曰处世多屯。
不足之义,要寻细微中之理,然后知之正,以眼前光景言之。
阳自败兮,丙为甲伤。
阴不明兮,丁缘乙制。
丙火赖甲木生之,以为光明。倘甲之受制于庚,则不能生木之火。
且丁赖乙之生,因乙受制,不能助丁之力也。
此言母受制于人,不能显子力。
上之凌下兮,戊遭丙蚀。
卑恐欺尊兮,己伤于炎。
此言倒食之理也。
阳庚嘹唳兮,戊土晦之。
辛禄卑薄兮,己阴破之。
此言庚辛之质,因戊己多而掩美质,不能显达也。
此言理没其美,不为大用于世。
失之于智,皆因庚祸于壬。
丧之于权,每遇辛伤于癸。
此言壬癸之水,又因庚辛所扰,犹人之母多,扰其一子反为害。
故有智有权,皆失丧也,不得自专。
此论金水之祸。
甲乙常忻戊已,乃为身内之财。
丙丁尤喜庚辛,实是生成之福。
甲乙以戊己为财,丙丁以庚辛为财,乃生成正理。故安享之。
勾陈得地,戊归壬乡。
阴土逢财,己加癸位。
勾陈,戊己土也,以辰戌丑未而得地。
阴土,已土也。
癸,阴水也。
己以癸为财也。
庚辛寅卯,亦然而福寿。
寅卯木旺之乡,庚辛以甲乙木为财,得自然之福寿。
壬癸丙丁,喜永以无虞。
壬癸水,以丙丁火为财。
亦得其自然之用,何其有虞之患。
当知我害彼吉,彼害我凶。
自深以直而言之,消详为可矣。
我害彼,又非财乎。
彼害我,乃为煞也。学者宜详焉。
评论已关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