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理赋第三百六十九
贪财坏印,故忌混杂。若先财後印,反主成其福,不以此论。官认混杂,有去留,亦吉。若错乱,则伤身为凶。
女个偏正错乱,尤为不吉。择妇者须知之。
或曰:偏正,就指财之偏正、印之偏正言,但於伤身难通。
太岁忌逢战斗,羊刃不喜刑冲。
此论日干与岁君相犯祸福。若日犯岁君,以岁为用神者无咎。如六壬日,以丙丁为财,柱中原有根,虽犯太岁,反为吉。身旺者凶,弱者无咎。日与运俱犯之,方主大凶。五行有救,亦减分数。最怕天冲地击,当察性情阴阳,物元真理。
且如六乙人,透己岁运,活木克活土,却有生意,财源倍有。六甲生人,逢戊岁运,死木克死土,则不吉,重者丧身。
羊刃格,不喜岁运刑冲,小人不可犯之。如八字既有羊刃,多煞制伏,行羊刃岁运,亦凶。元有财者,更重。
带伤冲刑战斗,主祸出不测。
《经》云:羊刃冲合岁君,勃煞祸至。是也。
战斗独举太岁,刑冲独举羊刃,指其所最重言也。
庚逢丙扰,多有不仁。癸从戊合,少长无情。
此言人之性情、心术。
金火相刑,故有此病,且主人刚暴。
癸为少阴戊为老阳,癸戊虽合化乃无情之合,故以少长言。
男命戊日见癸,当娶少年之妇。
女个癸日见戊,必嫁老年之夫。
不从不化,淹留仕路之人。得化得从,显达功名之士。
不通月气,时无所归,又犯孤神,不从不化也。
若通月气,时有所归,则以从化论。
夫旺,从夫化,妻旺,从妻化。
人之行藏岂止一事而立,终身无改,故从化成格则富贵备矣。先论从化,後论财官。
从,以天干从地支,如乙生八月,地支重金,则以金论是也。
化行禄旺者生,化归禄绝者死。
此言得化、得从,要得禄旺,不要死绝。
盖化成造化,行本局禄旺。
如丁壬化木,月令春,或东南方运为生。
行金乡,或时遇申酉之地,为死。
生地相逢,壮年不禄。时归败地,老後无终。
生地相逢,是命已有长生、临官,行运复遇之。
如庚辛临官、帝旺,在申酉,用丙丁为官,用甲乙为财。
火至申酉运,则病死,是庚辛无官也。
木至申酉运,则死绝,是庚辛无财也。
财官俱败,用神破伤,虽壮年不禄。
时为结果,人之生时,最不可居於五行败地。
金败午,木败子,水土败於酉,火败卯。
时为末主,若居败地,主晚年晦滞,破败无终。
丁坐酉金,丙辛遇之绝嗣;财临煞位,父死而不归家。
丙用壬为子,壬败於酉,辛用丙为子,而死於酉。
时乃子宫,既败且死,岂有用乎?如有用,则父必不禄。
人命以财为父,财煞同官,则难为父。
如庚辛用甲为父,年月时见甲申,坐煞宫,岁运煞旺,主父死他乡。
或云,煞,劫煞。财坐劫煞更父位,准《赋》义亦通。
八字干支同类,岁运会煞多凶。
支干同类,如甲寅、乙卯、丙午、丁未,庚申、辛酉、壬子、癸丑,戊午、己未、戊戌、己丑是也。
行运会煞,必主不禄。以其恃强,与煞相争,煞竞克身故也。
若能详观玩览,贵贱万不失一。
余见旧注,分析破碎,有失《赋》旨。
故略注於下,以明作者之意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