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五、论建禄月劫,应用诸论

建禄者,月建而逄禄堂也,禄即是劫。或以禄堂秀气,即可依以为用者,非也。故建禄与月劫,可同一格,不必另分,皆以透干合支,别取财官煞食为用。

禄劫用官,干头透出为奇,又要财印相随,不可孤官无辅。有用官而印护者,如庚戌、戊子、癸酉、癸亥,金丞相命是也。有用官而财助者,如丁酉、丙午、丁巳、壬寅,李知府命是也。

有用官而兼带财印者,所谓身强值三奇,尤为贵气。三奇者,财官印也,只要以官隔之,使财印两不相伤,其格便大。如庚午、戊子、癸卯、丁巳,王少师命是也。

禄劫用财,须带食伤,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,二者相尅,必以伤食化之,始可转劫生财,如甲子、丙子、癸丑、丙辰,张都统命是也。

至于化劫为财,与化劫为生,尤为秀气。如己未、己巳、丁未、辛丑,丑与巳会,即以劫财之火,化为金局之财,安得不为大贵,所谓化劫为财也。如高尚书命,庚子、甲申、庚子、甲申,即以劫财之金,化为生财之水,所谓化劫为生,也。

禄劫用煞,必须制伏。如娄参政命,丁巳、壬子、癸卯、己未,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,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。

至若用煞而又带财,本为不美,然能去煞存财,又成贵格。如戊辰、癸亥、壬午、丙午,合煞存财,袁内阁命是也。

其禄劫之格无财官,而用伤食泄其太过,亦为秀气。唯春木秋金,用之则贵,盖木逄火则明,金生水则灵。如张状元命,甲子、丙寅、甲子、丙寅,木火通明矣,又癸卯、庚申、庚子、庚辰,金水相涵也。

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,必须取清,方为贵格。如一平章命,辛丑、庚寅、甲辰、乙亥,合煞留官也,又如辛亥、庚寅、甲申、丙寅,制煞留官也。

倘或两官竞出,亦须制伏,所谓“争正官不可无伤”也。

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,格局便小,难于取贵,若透伤食,便为破格。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,何也,如己酉、乙亥、壬戌、庚子,庚合乙而去伤存官,王总兵命也。

用财而不透伤食,难于发福,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,地支根多,亦可取富,但不贵耳。

用官煞重而无制伏,运行制伏,亦可发财,但不可官煞太重,致令身危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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