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官论-御定子平卷一
伤官论
故《举要歌》云:“伤官用财反为福,财绝官衰凶亦来”。
《涯泉》云:“伤官生旺若逢财,身到凤凰台。”明乎伤官不可不用财也。
《渊源集说》云:“伤官若见印绶,贵不可言。”明乎伤官不可不用印也。
至于伤官宜伤尽,古人既详言之矣。然所谓尽者,四柱虽有官星,茕茕孤子,绝无根蒂倚赖,不能入局破局,即可谓之伤尽,而非究无官星之谓也。
以火土伤官,土金伤官,皆不宜见官;金水伤官,水木伤官,皆宜见官;木火伤官,则又喜其官旺。
晰而言之,金水伤官喜官而复喜印,水木伤官喜官而复喜财。二者若无官星,未为大器。至于木火伤官,尤喜见财,财多则见官而益发,无财则见官而益凶。若夫火土太燥,亦宜见水而濡;土金太顽,亦宜见木而秀。格局固期于真确,而五行总在中和。
居士:总结,伤官用财和印,忌官。火土伤官宜伤尽,金水伤官要见官,木火见官官有旺,土金官去反成官,惟有水木伤官格,财官两见始为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