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六厄第五十七 2026-02-13 发布:上善若水 🤍 收藏关注 × 🔐 需要登录 登录后可以收藏文章、评论互动哦~ ✓ 确定登录 📝 快速注册 A A+ 🔊 卷三·论六厄第五十七 厄者,遭乎难者也,常居马前一辰,劫后二辰,死而不生谓之厄。申子辰水局,水死在卯;寅午戌火局,火死在酉;亥卯未木局,木死在午;巳酉丑金局,金死在子,所以为厄。若有救护,有扶持,逢生旺兼贵气相助,则吉,究竟一生蹇滞。《壶中子》云:“六厄为剥官之煞,李广不封侯是也。” 🔊 语音朗读 × 🎤 声音 默认声音 ⚡ 语速 0.9 ▶ 朗读 ⏹ 停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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