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神同窠第一百五十七 2026-02-10 发布:上善若水 🤍 收藏关注 × 🔐 需要登录 登录后可以收藏文章、评论互动哦~ ✓ 确定登录 📝 快速注册 A A+ 🔊 卷六·食神同窠第一百五十七 谓甲食丙,甲子人见丙子之类,十三位即同,乃本家物也,得此者不贵即富,月不如日,日不如时,若互换生旺带禄,贵者大贵。如韩魏公:戊申、庚申、庚辰、庚辰;宋秦桧:庚午、己丑、乙卯、壬午;又明王崇古少保:乙亥、辛巳、戊申、庚申是也。如倒食本家,甲子年见壬子时,庚子年见戊子时,亦贵,但损子。 🔊 语音朗读 × 🎤 声音 默认声音 ⚡ 语速 0.9 ▶ 朗读 ⏹ 停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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