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凶杀/诸杀伤/贫贱所成/吉凶得失-第廿七卷-五行精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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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凶杀
或逢四杀、五鬼、六害、七伤、天罗、地网、三元、九宫,福臻成庆,祸併危疑。
莹和尚注云:四杀谓辰戌丑未,王氏注云:四杀者寅申巳亥四冲之劫者是也五鬼谓五行之鬼,六害谓寅巳之类,七伤谓劫杀等神,戌亥谓之天罗,辰巳巳为之地网,凡相得者为吉,相尅者为凶,祸併则危疑,福臻则成庆,王氏注云:以上神杀皆为凶,或三元,九宫,五行,生旺为福之臻,尚可以成吉庆,盖五行为神杀之先,或值凶杀,兼三元九宫五行,四柱又在衰败之地,则祸併危疑。
【夹杀持丘,亲姻哭送】
莹和尚注云:辰戌丑未谓之四大杀,亦云三丘之地,各以五行入墓,假令己巳木命,得己未日,此是本家三丘,又加临羊刄,故曰夹杀持丘,亲姻哭送,王氏注云:如乙未人得己丑,金人以丑为三丘五墓,己丑火夹带返吟破命,兼为身鬼,故凶。
须要明其神杀轻重,校量身尅杀而尚轻,杀尅身而尤重。
莹和尚注云:吉凶神杀,百有馀坐,或得于日时,或逢于岁运,但以杀尅身而重,身尅杀而轻,更要随器审详,临机消息(并珞琭子)
老醉秦楼十二,直缘重犯八专,少亡楚甸八千,应是叠遭九丑。
八专为淫欲之杀,九丑为妨害之辰。重犯八专者,好花酒而老独醉于秦楼。叠带九丑者,逞凶豪而少年亡于楚甸,八专乃甲寅、乙卯、己未、丁未、庚申、辛酉、戊戍、癸丑。九丑乃己酉也。(壶中子)
李九万云:八专主酒色,日上有不正之妻,时上有不正之子女,人犯者不择亲疏,犯多者尤紧。九丑壬子、壬午、戊子、戊午、己酉、己卯、乙酉、乙卯、辛卯、辛酉是也,妇人犯者主产厄,男犯多者不令终。
歌八专甲寅、乙卯,并己未、丁未、庚申、辛酉、戊戍、癸丑,名八专,老醉秦都楼十二。
歌九丑壬戊两双居子午,乙辛卯酉亦重逢,更将己上兔鸡数,九丑令人不善终。
返吟又遇干枭食,寿短伤妻并子息,家虚财耗爱轻人,犯上吐言皆傲忽。
返吟又遇子见午是也。枭食是倒食,如甲子遇壬午是倒食,返吟,以纳音轻重,支神尅剥言之。
临官遇劫或贪狼,浪迹多为花酒客。
凡人遇临官,曰桃花杀,或遇劫杀亡神,皆好酒色破家,贪狼乃亡神,破军乃劫杀,异名,二杀或命中带来临官之位,必好酒色,且如丙戌、壬辰、丙午、丙子、戊寅、戊申,人犯亥日时,值亡神劫杀,与桃花同位,乃好酒色人。(并沉芝源髓)
【诸杀伤】
五鬼怕夜生空亡怕六害三刑怕金自刑怕火羊刃怕金
咸池怕水劫杀怕金华盖怕金木返吟怕鬼(三命篡局)
大抵凶杀所居干神,不宜带真鬼,虽见真官,尚变为鬼,况见真鬼,则为灾祸明矣。(玉霄宝鑑)
褚刑杀须看纳音,与当生年相尅者,为灾重,见生者轻,刑杀受旺气者,为灾重,刑杀返遭刑尅冲害破者轻,刑杀上带禄马贵人者,必主有大权势也。(李中虚书)
【贫贱所成】贫贱凶恶局
刑聚败极甲申得丁巳、己卯、己巳之类。
四柱不收甲子得丙寅、丁巳、辛亥、壬申之类。
五行未备甲子得庚子、己卯、癸巳之类。
数无取用如不合干,不冲支,而上下相异其气。
一方前后如木命人得己丑之类。
柱多隔角如辛丑得辛卯,甲子得甲戌。
真者失时如丙辛合在(二月、六月),丁壬合在(五月、八月)。
假音殃克五行克纳音,本轻却多逢克制。
主本倒乱火年水日,更先逢生旺,继逢死绝。
父子乖违日克年,时克年。
人生元命,犯以上之格,皆主贫贱,害身如此,而元命有气,却得富贵者,不久而多凶也。(鬼谷遗文)
忽若干支错乱,阴阳偏枯,八字无格以扶持,九命有刑而驳杂,忽作闾巷之辈,忽焉市井之徒,岂独不利不名,又且多穷多窘。
此言黎庶之命。
范丹甑尘,盖值十恶大败。
甲辰旬中,甲乙落空亡,甲戌旬中,庚辛落空亡,甲申旬中,丙丁落空亡,于此自落空亡之日生者,贫穷寒贱,独言日而不言月时,盖只有大败日,此乃十恶大败。(并壶中子)
八字金书云:甲寅旬壬癸落空亡,甲辰旬甲乙落空亡,甲申旬丙丁落空亡,甲戌旬庚辛落空亡。
绝中遇鬼,多贫贱。
如木命见壬申,如生年纳音值绝,更逢纳音鬼多,主贫贱,或多吉杀扶持,先须贫,后方富也。有人是戊午年,壬戌月,癸亥日,戊寅时,其人先贫,盖壬戌癸亥乃是绝中逢鬼,后戊寅土与癸亥、君臣庆会,土能制水,寅午戌三合为炎上局,故主后大富也。(沉芝源髓)
六害、四杀、三刑、身无气,或奴或蜱。(隐迷赋)
凡贫贱之命,多无贵,或五行死绝,支干闲慢,不相干涉,此为贫困之人也。
凡命中多见死绝者,一生少得足意事,资财窘阙,忧煎逼迫之人也。
凡命见禄落空亡,大耗克身,天中临日,本命无气,一生破财贫贱之人也。
凡命一位上聚诸禄马,生旺而却天中临之,或有他位来刑害,至于气散者,穷悴福薄之人也。
凡命中五位死绝,或落空亡,驿马克身,离乡背井,困穷之人也。
凡命见辰戌丑未相克,五行无气而不激扬,位位逢合,支干闲慢者,奴贱命也。
凡贫贱之格,常用建禄、食神为救神,命中有此二救,虽贫而不至困饿,一遇运发,却小小称意,运过则伤贫贱也。
凡欲知凶恶者,乃命与五行无气,而又相克,支干乖戾,刑克互为凌战,带杀是也。
凡命见真冲气散,或真刑气散者,多是废疾人也。
凡命见官符、大耗、刑克、本命五行死绝,全然无救者,一生多官灾、屈辱、污浊、贫贱、受制于人也。
凡命见官符克身,或两木相刑冲者,平生主官事杖楚之灾也。
凡命见辰戌丑未,魁罡相冲,全无贵人驿马相助者,乃孤独凶恶,流配远方人也.
凡命五行死绝无气相克处,不宜见天火、水溺、白虎、自缢一切恶杀,决是不令终之人也。
凡命见五行皆旺,而却位位相克气散者.多是暴死人也,若带诸杀,多是横死、夭亡、兵刃,误遭水火而终之命也。
凡命见交互空亡,孤寡四杀者,殍死路旁人也。
凡命见破碎,白虎、羊刃、相克,不以贵贱,死须破尸也。
凡命见天中重迭相克者,必不见尸也。
凡命见天中、大耗、劫杀同宫者,必有贱名、不良之行,更或五行冲克带白虎、羊刃之类,是劫盗刑戳而终也。
凡凶恶之格,常须贵人、三奇、华盖、夹贵为救神,有此四神相助,虽见凶神,不至切害。大忌者,五行闲慢,死绝而无建禄,食神,三才刑克带杀,而无贵气相御,则其为贫贱凶恶,不能免也。(并烛神经)
贼凶
四柱皆相刑,更临空废地,当居贼处,生而向刑中死。(玉门关集)
吉凶得失
若乃初凶后吉,似源浊而流清,始吉终凶,状根甜而裔苦。
莹和尚注云:初主歇灭,而晚岁兴隆者,源浊流清之谓也,幼年建旺,而临老竛竮者,根甘裔苦之谓也。
若乃尊凶卑吉,救疗无功,尊吉卑凶,逢灾自愈。
莹和尚注云:立年为尊,其胎月日时,资以次之